職員專欄
[2016年1月8日]
筆者最近聽聞了這樣一例事件。 一客戶為圖方便,直接將保費以現金方式交給經紀代為轉交。 然而當客戶索要繳費收據時,此經紀卻一直拖延。 客戶經多方查詢才發現此經紀根本未幫她代交保費。 此經紀的行為,不管是忘記代付還是惡意侵吞,不僅辜負了客戶的信任,甚至會涉及違規犯罪。 得知此事後,騰祺認為有必要提醒廣大客戶,在繳交保費時,請仔細詢問保險公司或委託的協力廠商理財服務公司關於保費繳費方式,儘量避免交給除保險公司外協力廠商。
此類案例也偶有發生。 2011年香港有一保險經紀因侵吞保費而被判入監14個月。 此涉事經紀于2004至2008年間,侵吞一對男女客戶的保費逾廿四萬元港幣。 其中男客戶之後因患肺癌索取保險賠償時,該經紀為掩飾事件,不但使用假簽名檔,更兩次自掏腰包支付近十二萬元「保險賠償」給男客戶,直至無力再付款才承認偷錢。 最後被判監十四個月。 于試圖離開香港時被捕。 被告向警方表示,他于2002至2006年破產,因一時貪念偷取保費。 在人性的貪婪面前,多年來建立的信任也會變得一文不值。 筆者認為,客戶于香港購買保險,除了看中香港保險產品的優勢外,更是對香港保險從業員專業的一種信任。 在客戶供款多年後,需索償來支付醫療費用時,才驚覺自己因為過於信任保險經紀,竟然連保單一直失效都不知,真的是傷財又傷心。
保險人員應有的道德操守,在此不多贅述。 但是年關將至,騰祺希望提醒廣大客戶,為了防止上述例子發生在自己身上,應多關注自己保單狀況,並于需要繳交保費時,選擇安全的繳費方式,切勿輕易將錢交于協力廠商手中,做個精明的消費者。
投資服務方面,騰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乃香港證監會註冊投資顧問(獲發牌照包括第四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九類:提供資產管理)
騰祺理財服務有限公司為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註冊公司中介人。
保險服務方面,騰祺理財服務有限公司乃是香港保險業監管局註冊的持牌保險經紀公司。